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重庆财考”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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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服务的说明》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重庆市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5〕2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资格考试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月18日9:00—2月27日17:00。
(二)网上缴费时间:2月18日9:00—2月28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所选专业分2天实施,具体考试时间见下表。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5月10日 | 9:00—11:3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公路、矿业工程) | 主、客观题 |
13:30—15:3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客观题 | |
16:30—18:3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客观题 | |
5月11日 | 9:00—11:3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机电、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 | 主、客观题 |
13:30—15:3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客观题 | |
16:30—18:3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客观题 |
(二)考场设置
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5〕111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1科”、“免2科”、“增报专业”四类。
(一)考全科条件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专业证书)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40岁以上,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免1科条件
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个科目的考试。
(三)免2科条件
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四)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重庆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只需报考其他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
(五)报考条件相关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不包括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中等专科学历”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校。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
四、考试大纲
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为准。报考人员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下载。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次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请报考人员按流程要求完成用户注册、上传个人证件照、学历学位信息维护后,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重庆市工作或居住。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承诺报考,报考人员须根据报考条件和报名系统要求,做出诚信承诺。报考人员确定提交报考信息,即表示本人符合考试报考条件且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考试主管部门考前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核查,考后进行人工核查。在考后资格核查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一)注册信息
1.报考人员点击“重庆市资格考试入口”,选择考试项目并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后按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返回报名系统报考,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并添加学历学位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报考人员慎重选用。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的学历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学历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考流程,后续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备查。
(二)签署承诺并填报信息
1.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确认签署”《报考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评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任何环节,如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报考资格、当次考试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2.在签署《报考承诺书》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继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职称等),以及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等)。
报考级别为“免1科”和“免2科”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相关材料备查。
如信息发生变更,报考人员在照片审核通过前可点击“信息修改”自行进行修改并提交。在审核通过之后不能再自行修改,如确需修改须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处理。
3.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可自行选择打印“报名登记表”,打印后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4.上年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报考人员,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等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三)照片审核及查询照片审核结果
考试管理部门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清晰度、是否为登记照等因素进行审核。如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需及时在“个人基本信息”栏点击“编辑”,按“报考审核意见”栏的提示进行修改或更换照片,重新上传接受照片审核,照片审核***迟于2月28日11:00前完成。
在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资格认定,对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报考人员,在包括考后资格复核在内的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四)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照片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按照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规定,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为每人每科5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每人每科70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需要缴款收据的报考人员,可在缴费完成3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子票据查询平台查询下载电子票据(票据开具日期为报考人员缴费日期),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相关规范栏目《关于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票据查询流程的补充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5日—5月9日。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报考人员个人首页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5月9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相应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成绩查询
请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点击“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
(三)合格标准
自2023年度起,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七、考后资格复核
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复核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八、监督监管
考试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电子证书的通知》(渝人社办〔2024〕62号)要求,对我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合格证明)。
核查结果公示期满后,考后资格核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电子证书上线的通知,并按通知要求查询、下载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报考人员方可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报考人员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报考人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规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采取以下措施:对报考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报考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十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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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专业对照表
附件
专业对照表
98年-现在专业名称 | 93-98年专业名称 | 93年前专业名称 |
土木工程 | 矿井建设 | 矿井建设 |
建筑工程 |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 |
城镇建设 | 城镇建设 | |
交通土建工程 |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 |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 |
饭店工程 | ||
涉外建筑工程 | ||
土木工程 | ||
建筑学 | 建筑学 |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 无线电物理学 |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 |
信息与电子科学 | ||
电子科学 与技术 | 电子材料与无器件 |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
微电子技术 |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 |
物理电子技术 |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 |
光电子技术 |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 |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 ||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及应用 | 计算机及应用 |
计算机软件 | 计算机软件 | |
计算机科学教育 | 计算机科学教育 | |
软件工程 | ||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采矿工程 | 采矿工程 |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
矿物加工 工程 | 选矿工程 | 选矿工程 |
矿物加工工程 | ||
勘察技术 与工程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应用地球化学 | 地球化学与勘察 | |
应用地球物理 |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 |
勘察工程 | 探矿工程 | |
测绘工程 | 大地测量 | 大地测量 |
测量工程 |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
地图学 | 地图制图 |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 总图设计与运输 | |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 ||
港口航道 与海岸工程 |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
海岸与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 |
船舶与 海洋工程 | 船舶工程 | 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 |
海岸与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 | |
水利水电 工程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
水利水电工程 |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 |
水文与 水资源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 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
热能与 动力工程
| 热力发动机 |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 |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 ||
热能工程 |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 |
制冷与低温技术 | 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 |
能源工程 | ||
工程热物理 | ||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 |
冷冻冷藏工程 | 制冷与冷藏技术 | |
冶金工程 | 钢铁冶金 | 钢铁冶金 |
有色金属冶金 | 有色金属冶金 | |
冶金物理化学 | 冶金物理化学 | |
冶金 |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环境监测 | 环境监测 |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
农业环境保护 | 农业环境保护 | |
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 | 矿山通风与安全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
金属材料工程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金属压力加工 | 金属压力加工 | |
粉末冶金 | 粉末冶金 | |
复合材料 | 复合材料 | |
腐蚀与防护 | 腐蚀与防护 | |
铸造 | 铸造 | |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 锻压工艺及设备 | |
焊接工艺及设备 | 焊接工艺及设备 |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无机非金属材料 | 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 |
硅酸盐工程 | 硅酸盐工程 | |
复合材料 | 复合材料 | |
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 |
铸造 | 铸造 | |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 锻压工艺及设备 | |
焊接工艺及设备 | 焊接工艺及设备 | |
石油工程 | 石油工程 | 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
油气储运工程 |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 石油储运 |
化学工程 与工艺 | 化学工程 | 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 |
化工工艺 |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 | |
高分子化工 | 高分子化工 | |
精细化工 | 精细化工,感光材料 |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
工业分析 | 工业分析 | |
电化学工程 | 电化学生产工艺 | |
工业催化 | 工业催化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 ||
生物化学工程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微生物制药 | 微生物制药 | |
生物化学工程 | ||
发酵工程 | 发酵工程 | |
制药工程 | 化学制药 | 化学制药 |
生物制药 | 生物制药 | |
中药制药 | 中药制药 | |
制药工程 | ||
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
城市燃气工程 | 城市燃气工程 | |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 |
计算机通信 |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工程 | 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 |
应用电子技术 |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 | |
信息工程 | 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 |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
广播电视工程 | ||
电子信息工程 | ||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 ||
电子与信息技术 |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 刑事照相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 |
机械设计及制造 | 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 | |
机车车辆工程 | 铁道车辆 | |
汽车与拖拉机 | 汽车与拖拉机 | |
流体传动及控制 | 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 | |
真空技术及设备 | 真空技术及设备 | |
机械电子工程 | 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 | |
设备工程与管理 | 设备工程与管理 | |
林业与木工机械 | 林业机械 | |
测控技术 与仪器 | 精密仪器 | 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 |
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 | 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 | |
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 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 | |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 |
几何量计量测试 | 几何量计量测试 | |
热工计量测试 | 热工计量测试 | |
力学计量测试 | 力学计量测试 | |
无线电计量测试 | 无线电计量测试 | |
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化工设备与机械 | 化工设备与机械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 | |
电气技术 | 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 |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 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 |
光源与照明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工程管理 | 管理工程 |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 ||
国际工程管理 |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
工业工程 | 工业工程 | |
航海技术 | 海洋船舶驾驶 | 海洋船舶驾驶 |
轮机工程 | 轮机管理 | 轮机管理 |
交通运输 | 交通运输 |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汽车运用工程 | |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 ||
自动化 | 流体传动及控制 |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
工业自动化 |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 |
自动化 | ||
自动控制 | 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 |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 飞行器自动控制 ,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 |
生物医学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
核工程与 核技术 | 核技术 | 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 |
核工程 | 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 |
工程力学 | 工程力学 | 工程力学 |
园林 | 观赏园艺 | 观赏园艺 |
园林 | 园林 | |
风景园林 | 风景园林 | |
工商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 |
企业管理 | 企业管理 | |
国际企业管理 | 国际企业管理 |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
工商管理 | ||
投资经济 | 投资经济管理 | |
技术经济 | 技术经济 | |
邮电通信管理 | ||
林业经济管理 | 林业经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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